厦门的产假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例如,如果女职工产假前工资为4000元/月,那么180天的产假期间,她将获得24000元工资。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资照发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营养补贴和保健补贴
享受国家98天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以享受营养补贴300元和国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流产补贴
失业女职工如果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可享受一次性流产补贴400元。
顺产、难产和多胞胎补贴
顺产补贴2400元
难产补贴4000元
多胞胎补贴4000元
企业额外补贴
有些企业可能会提供额外的产假福利,如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等,具体补贴标准因企业而异。
医疗费用
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这些补贴和福利旨在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减轻她们的经济负担,并鼓励企业支持女性员工的生育。建议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