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是政法工作的首要职责

2025-04-27 09:55: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安全涉及国家主权、政权、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稳固,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需求,是一切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政治安全攸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如果一个国家对外不能独立自主,内部政治动荡,就不可能维护自身利益,就不可能实现长远发展。

  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必须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捍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我国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2025年2月20日,缅甸妙瓦底地区的200名中国籍涉诈犯罪嫌疑人,经泰国被我公安机关押解回国。此次行动是中缅泰开展执法合作取得的标志性重大战果,彰显三国联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国犯罪、维护地区安全稳定的坚定决心。新华社记者 季春鹏/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设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国家安全工作实现从分散到集中、迟缓到高效、被动到主动的历史性变革。

  我国先后出台20余部国家安全专门立法,相继制定修订110余部含有国家安全条款的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立法从个别法律规范逐渐发展形成法律制度体系。有力组织开展涉港、涉疆、涉藏等一系列斗争,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顶住和反击外部极端打压遏制。特别是2019年香港“修例风波”后,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实现“一法安香江”,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推动香港由乱到治、逐渐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

  当今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激烈,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增多,我国面临更为严峻的国家安全形势。

  政法机关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瞪大眼睛、枕戈待旦,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忠实履行职责使命,确保国家安全稳如泰山。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体制,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坚决防范抵御“颜色革命”,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同企图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企图迟滞甚至阻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一切势力斗争到底。坚决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有力遏制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确保网络空间安全清朗。

  更多内容,详见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文章《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策划:旷思思 审核: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