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贫困户的补贴标准如下:
产业扶持补助
标准为4000元/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验收合格后兑现该项资金。
教育补助
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享受寄宿生补助,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4元/生/天;
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医疗补助金
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2017年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
民政低保补助
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
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
建房补助
危旧房改造补助:C级补助1.5万元/户,D级补助2.5万元/户;
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自愿到朝天中心城区购买合法商品房的,人均补助5万元;自愿在农村按统一规划自建的,人均补助2万元。
社保补助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一般贫困人员每人每年补助60元;农村低保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00元;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每人每年由7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一般城乡居民的报销比例提高5%。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取得工商、税务登记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
创业园区补贴
贫困劳动力创办的实体在县(市、区)、乡镇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商务中心区及其他专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贴,补贴比例由50%提高到80%,年补贴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
奖补资金
对评选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的,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由2万—15万元提高到5万—20万元。
农村社会保障类补贴资金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抚恤(优抚)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具体金额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和财政厅发布的数据。
这些补贴措施旨在通过资金和物质支持,帮助贫困户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并逐步脱贫。具体的补助金额和条件可能会根据河南省政府的最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贫困户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和申请条件,以便获得相应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