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ST苏吴子公司因骗取出口退税罪被罚800万元

2025-09-08 19:29:00

中新经纬9月8日电 *ST苏吴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收到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5)湘0424刑初54号]。

此前在2025年3月8日,*ST苏吴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起诉书的公告》,公司收到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衡东检刑诉[2024]Z1号),认为进出口公司及时任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锋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协助林锡钦等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衡东检察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从犯)追究进出口公司及杨锋刑事责任。

案件判决结果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犯骗取进出口退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强制缴纳)。

二、被告人杨锋犯骗取进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3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0月28日起至2022年1月25日止,折抵刑期90日。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强制缴纳)。

三、对公安机关扣押被告单位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退缴的违法所得160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ST苏吴表示,上述判决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除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资料显示,*ST苏吴是一家以医药为核心产业,房地产为重要产业,投资为辅的综合性上市公司。截至9月8日收盘,该公司股价报1.00元。

当天,*ST苏吴还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ST苏吴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5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8号),认定公司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

*ST苏吴表示,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续将根据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