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涉及的税费包括以下几种:
营业税及附加
营业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的税率计算缴纳。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具体税率分别为市区7%、县城和建制镇5%、其他地区1%。
土地增值税
纳税义务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计税依据: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税率:根据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分为30%、40%、50%、60%四档税率。
所得税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差价的20%。
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
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转让金额的0.5‰缴纳。
契税
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交换按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的市场价格核定金额的3%缴纳。
建议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各方应充分了解相关税费政策,确保合法合规并优化税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