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通常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来说:
土地征收流程
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
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准。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召开听证会。
发放补偿款,实施征地行为。
征收土地的管理部门
征收土地是国务院管,或者由县级以上的政府管。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房屋征收的管理部门
房屋征收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土地征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则可能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