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管理主要由国家网信部门负责,该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除此之外,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负责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互联互通。
3. 公安部门: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打击网络犯罪。
4. 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部门:参与网络内容的管理和监管。
5. IT部门或网络运维部门:负责组织内部网络系统的监控、维护和管理。
6. 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通信网、互联网等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测。
7. 工信部:负责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
8. 工商局、税务局、环保局等:涉及网络经营的相关管理部门。
9. 国家安全局:涉及网络保密的安全管理部门。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网络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并保护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