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公积金的领取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申请时间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提取程序
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常熟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发票等。
确认提取条件是否符合,不同提取原因所需材料不同,确保材料齐全。
提取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及时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确保提取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