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刑的上诉条件如下:
上诉人资格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提出上诉。
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上诉期限
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条件
上诉的判决必须是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再审作出的判决。
死刑案件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其他限制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判决,则不能再上诉,但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综上所述,被判死刑的上诉条件主要包括具备上诉资格、遵循上诉期限、符合上诉条件,并且对于特殊情况如未成年人、孕妇等有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