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工龄的证明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劳动合同和录用证明
合同制员工需要提供单位录用时的合同。
临时员工需要提供录用时有关部门的批复。
身份证明
就职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工资和离职证明
从业期间的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从业时的工资册复印件。
其他辅助材料
原单位工资介绍信(包含人员基本情况、原工资构成、工资发放截止时间)。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不需要提供)。
入职登记表、社保缴纳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职工手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退保记录等。
单位开具的证明
到单位的人事处说明情况,让相关工作人员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或到社保局开出单位给你交的社保金记录,证明工作年限。
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证明
经审批同意后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干部身份证明书》、《流动人员工作介绍信》,工龄证明。
其他特殊情况
未交社保的工龄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工龄工资、发放工资银行卡流水记录、同事证词、打卡记录和相关的群组来证明。
建议尽量收集和保留上述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