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的标准主要依据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当地规定的贫困线。具体标准如下:
绝对贫困人口:
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相对贫困人口:
年人均纯收入在628至865元之间。
低收入人口:
年人均纯收入在866至1205元之间。
一般收入和高收入:
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居民:
这类人群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特殊困难群体:
包括孤残学生、烈士子女、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完全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学生。
此外,对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还有以下特定条件:
与子女分户的老人,如果老人患大病或法定赡养人有特殊困难,可纳入识别对象。
拥有重度残疾或无劳动能力的家庭。
这些标准会随国家经济状况和物价水平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具体数值可能会有所不同。在申请贫困户时,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以获取最新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