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护照的办理时间如下:
一般提前六个月 :根据《护照法》,公民可以在护照到期前六个月内申请换发新护照。具体提前天数
本地申请:
10个工作日(2007年2月5日起签发的电子特区护照),19个工作日(凡未满11岁而并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儿童)。
海外申请: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4至6个星期;未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6至8个星期。
入境事务处承诺:
收妥全部所需文件、费用及相片后的五个工作天内完成处理程序,申请人可于入境事务处完成处理申请后的下一个工作天领取新护照。
建议提前六个月开始办理香港护照,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完成所有申请手续并按时领取新护照。如果有特殊情况或需要加急办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出入境证件办理部门,了解具体的领取时间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