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可以报销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医疗待遇
医疗费用:包括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的所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康复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进行康复治疗的,可到工伤保险康复协议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符合相关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配置假肢、矫形器、轮椅等辅助器具的,由工伤基金支付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期间享受伙食补助。
伤残待遇
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伤残职工的补助金。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的职工,其遗属可以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可以领取的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死亡的职工,其遗属可以领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他费用
交通食宿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
这些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支付标准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