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涉及的税种及缴纳义务人如下:
增值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1%、5%或7%计算缴纳,具体税率根据行政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和2%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
月租金收入减除实际缴纳增值税额后,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于个人出租住房,可以减按10%的税率计税。
房产税
根据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一般为12%。
对于个人居住用房,如果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规定的租金标准,可以暂缓缴纳房产税。
印花税
租赁合同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缴纳,其他税费由出租人缴纳。
个人住房出租免征印花税,非住房按租金收入的0.1%减半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当按房屋土地面积和适用税额计算缴纳。
水利建设基金 (北方城市交):
不含税租金收入乘以0.08%。
租赁管理费
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委托征收,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标准组织征收,通常由房东缴纳但可能转嫁给租客。
总结:
房屋租赁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基金。其中,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出租人缴纳,其他税费根据具体情况可能由出租人或租客承担。建议出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税费承担方式,并按时申报缴纳相关税费,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