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员工的责任主要取决于他们在非法集资活动中的知情程度、角色、行为以及所获取的非法利益。以下是具体责任分析:
不知情且未参与
如果员工对公司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并不知情,未参与其中,也未从中获取任何非法利益,那么员工不承担非法集资的刑事责任。因为刑事责任要求具备主观故意,而不知情的员工缺乏这一要件。
知情且参与
主犯:若员工知情并作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从犯:若员工知情并参与,但属于其他主犯,则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帮助吸收存款:若员工知情并帮助公司直接向公众吸收存款,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退赔责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应根据共同犯罪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及获利情况区分退赔责任的承担范围。非法集资行为的组织、策划、指挥者及主要实施者、主要获利者应当对其组织、策划、指挥、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退赔责任。对于听从于公司负责人指令,对款项没有占有、使用、支配权的员工,应当以其违法所得为限承担退赔责任。
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员工担刑事责任,具体量刑标准为: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
建议
员工:应仔细评估自己在非法集资活动中的角色和行为,及时退缴非法所得,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防止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对参与非法集资的员工应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细节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