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审计报】
海南省建立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贯通协同机制
近期,海南省审计厅和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双方协作配合,建立计划共商、信息共享、互动交流、结果运用、整改协同、培训学习等工作机制。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处和省国资委审计处作为日常联系对接部门,负责双方日常工作沟通,必要时由双方分管领导召集,协商解决双方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省审计厅在实施省属国有企业审计时,提前告知省国资委,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省国资委派人参加审计进点会、审计结果反馈会;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的审计事项,省国资委应予以积极配合。
通知明确,省审计厅在省属国有企业相关审计项目结束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向省国资委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提出加强国资监管建议,移送问题线索;省国资委按照职责权限,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人员的重要参考。
(钟宇靖)
来源:中国审计报
责任编辑: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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