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同志,是你帮我解开了心里的疙瘩!”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调解室的窗外,树枝上抽出的绿芽悄悄地见证了这一幕。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24年9月,王某驾车在行驶途中将郭某某的货物碾压,郭某某在扶车与王某理论时,王某驾车将郭某某带倒,造成了郭某某枕骨骨折等多处损伤,住院治疗共计20余天。经交警认定,王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但双方就赔偿的具体项目及金额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今年4月,郭某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经过多次沟通与耐心引导,法官取得了双方的信任,双方也向法官吐露了心声。事故发生时,郭某某已年逾古稀,对王某驾车将其带倒的行为非常气愤。同时,王某始终没有对郭某某表达歉意,在郭某某住院治疗期间也没有对其进行探望或表示关心。因此,郭某某仿佛心里始终有个“疙瘩”解不开,每念及此都久久不能平静。
然而,王某也有着一些难言之隐。王某身患疾病,需要定期接受透析治疗,经济条件较为拮据,这起事故并非王某蓄意造成,对郭某某受伤的结果王某也感到后悔和愧疚。
在充分了解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心理诉求后,法官以“如我在诉”的原则,对双方分别做起了思想工作。法官从法、理、情三个角度释明了法律规定与双方处境,给出了调解建议,为问题的解决找到了“出口”。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也向郭某某表达了关心和歉意,并当场给付了赔偿款。
通讯员:毕佳音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