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打人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建议
轻伤以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轻伤以上:根据《刑法》,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或死亡:根据《刑法》,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体判罚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伤害的严重程度、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