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审理是指在 审判过程中,因出现某些特定情况导致审判无法继续进行,法院决定暂时停止审理,待这些情况消失后,再恢复审理的活动。这些特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当事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需要等待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当事人脱逃。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出庭。
因不能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当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法院应当恢复审理,并且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这是为了保障审判的公正性和效率,避免因某些无法抗拒或特殊情况导致案件拖延过久。
中止审理是指在 审判过程中,因出现某些特定情况导致审判无法继续进行,法院决定暂时停止审理,待这些情况消失后,再恢复审理的活动。这些特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当事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需要等待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当事人脱逃。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出庭。
因不能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当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法院应当恢复审理,并且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这是为了保障审判的公正性和效率,避免因某些无法抗拒或特殊情况导致案件拖延过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