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2025-01-13 09:58:21

在广东,离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此外,如果是诉讼离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例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达到法定离婚年龄,即男方需年满22周岁,女方需年满20周岁。

具备离婚的其他法定情形,例如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综上所述,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自愿离婚的协议登记以及诉讼离婚的感情破裂标准等方面,同时还需考虑特殊时期对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等情况。夫妻双方应对离婚事项达成一致,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