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随军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个人申请 :首先需要个人向部队提出申请。部队审批:
申请由部队师级单位审批。
地方公安局迁户手续:
由部队统一到地方公安局办理迁户手续。
人事局或劳动局手续:
如果是随调,还需要到人事局或劳动局办理相应手续。
申报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随军家属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随军家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业证明(由老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者县劳动局开具)。
《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表》。
《未就业随军家属情况统计表》等。
总装政治部审查:
以上材料报总装政治部,等待审查批复。
户口迁移证:
拿到《户口迁移证》后,需要回老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落户证明:
需要部队政治部或保卫处开具的落户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驻深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呈批表。
干部家属随队批准书。
干部家属随军报告表。
任职命令。
配偶的结婚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居迁居、农迁居需提交《入户申请审批表》。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警官证。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失业证(农村户口需由乡政府出具证明)。
填写《干部家属随军诚信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