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具备以下特征:
违法性: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具体包括:
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包含了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即从合同成立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且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这意味着无效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不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不得履行性:
无效合同当事人不得依据合同继续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因为无效合同本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当事人不能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也不能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国家干预:
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的,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综上所述,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自始无效、不得履行性和国家干预等特征。这些特征表明无效合同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和保护的,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