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利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房屋所有权
指房屋所有者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是最为完整的权利,赋予业主对房屋的绝对控制权。
他项权
涉及房屋抵押、地役等其他权利形式。例如,当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时,银行就拥有了该房屋的抵押权。
国有房产
包括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如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
公有房产
包括国家房屋所有权、集体房屋所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客体包括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的国有房屋、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使用的国有房屋和其他国家所有的房屋,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私有房产
即公民个人房屋所有权,客体包括我国公民、华侨、侨眷、归侨、港澳台同胞拥有的私人房屋。
中外合资房产
是指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客体是我国政府、企业与外国政府、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拥有的房屋。
外资房产
是指外资房屋所有权,客体是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所拥有的房屋。
其他房产
包括不可归于以上种类房产的房屋,如宗教组织拥有的房屋。
期房
是指在建设过程中或尚未建成的房产,通常用于预售。
有限产权房
是指产权受到一定限制的房产,通常指土地使用权的年限限制。
房屋部分所有权
是一种受到限制的房屋所有权,具体权利内容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
土地使用权
是房屋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通常有明确的年限限制。
这些权利类型在不同法律和政策背景下可能有不同的具体含义和实施细节,购房者在购买房产时应明确了解所购房产的具体权利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