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商品(货物)和劳务税类
增值税
消费税
关税
所得税类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财产和行为税类
房产税
车船税
印花税
契税
资源税类
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定目的税类
城市维护建设税
耕地占用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目前暂停征收)
土地增值税
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
其他税种
车辆购置税
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
屠宰税
筵席税
证券交易税(目前没有立法开征)
此外,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在征收上述税种时,还有一些具体的职责划分:
国家税务局:
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包括中央和地方联营、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等)、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等。
地方税务局:
负责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个人所得税(包括外籍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房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印花税、筵席税(停征)、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等。
总结来看,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涵盖了商品和劳务、所得、财产和行为、资源、特定目的等多个方面,具体征收的税种和职责在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之间有所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