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下疾病是禁止结婚的:
严重遗传性疾病:
这类疾病通常是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指定传染病: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有关精神病:
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这类疾病患者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且遗传性很强。
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
例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这些疾病可能会影响患者的生育能力或夫妻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医学的进步,一些不宜结婚的疾病可能会被治愈,但同时也会发现一些新的不宜结婚的疾病。因此,我国婚姻法没有列举患有哪些疾病的人禁止结婚,而是只做原则性规定。在实际应用中,具体是否禁止结婚需要经过专业医生的鉴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