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支持的债务类型包括: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的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可以获得时效抗辩权,法院将不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非法债务:
因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如赌博、贩毒等,法律不仅不会支持债权人的索偿要求,反而会对相关非法行为进行制裁。即使债权人持有“借条”或其他债务凭证,这些凭证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高利贷:
高利贷利息非常高,可能造成严重负担,国家明令禁止放高利贷。高利贷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法院不会支持。
砍头息:
网贷平台在贷款时直接将利息扣除,这种方式不合法,法院不会支持超出部分的利息。
合同不清楚的贷款或被冒名的贷款:
如果借贷关系缺乏明确的证据,如借款合同或借据,法院通常不会予以支持。
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的债务:
例如,因不正当两性关系形成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债务,法院不会认可。
虚假借贷关系的债务:
如果借条存在但双方并无实际借贷行为,法院将不予采纳。
无能力者的借贷书据:
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借条,其法律效力存疑,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情感纠葛的借款字条:
如“分手费”等情感纠葛款项,法院通常不予认可为合法债务。
综上所述,法院在审理债务纠纷时,会严格审查债务的合法性、诉讼时效等问题,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债务将不予支持。建议在遇到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便法院作出公正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