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租房申请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书面申请
向负责公租房管理的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表达取消申请的意愿。
申请书应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编号以及取消申请的原因。
确认身份
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以确保申请的真实性。
审核与批准
经过初步审核后,相关部门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和取消申请的原因,决定是否批准取消申请。
通知结果
一旦申请被批准,相关部门会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告知取消申请的结果。
线上取消流程(如果适用):
登录公租房申请网站,找到已提交的申请记录,点击“取消申请”按钮。
或者通过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渠道申请取消。
线下取消流程(如果适用):
承租家庭在租赁期内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前30日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结清相关费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将住房腾空交回产权单位。
撤销公租房申请时,可能需要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向市或县级政府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补交租金后进入公共租赁住房档案。
注意事项:
撤销申请后,该申请记录将会被删除,需要重新提交申请才能再次参加公租房的申请。
取消申请时可能需要结清所有应付费用,包括租金、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如有损坏或遗失的住房和设施,承租人应负责恢复、修理和赔偿。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并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