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首次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其他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近期《职工工资发放表》、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机构的存档证明,到养老保险科办理登记手续。
新参保单位: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石家庄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件资料,到桥东区地税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并到商业银行长征街支行开缴费账户。
企业申报养老保险程序
按月申报养老保险:企业需按月申报养老保险,并按以下要求到养老保险科办理手续:
职工有增减变动时,需填写《建立表》、《恢复表》、《中断表》,并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转移单等相关资料。
职工缴费工作变动时,要填写《职工缴费工资表》。
企业填写《月申报表》,业务员核定盖章,由企业持《申报表》到桥东区地税局缴费。
缴费比例:
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单位按全部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总和的20%,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按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2%,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按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自由职业者按本人申报的缴费基数的20%缴纳。
注意事项
单位支付的强制性:单位支付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的,只要员工在单位工作,单位就需要为其支付养老保险费用。一些非正式的小公司不支付社会保障给员工是违法的。
个人缴纳的自愿性: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是自愿的,如果觉得社会保障更重要,可以每月支付费用,可以选择自己支付或选择不支付。
养老保险的累计计算: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养老保险权益可以累计计算,即参保人原来有单位,后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前后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不管在哪里工作,养老保险累计接着算。
辞职后的养老保险处理
停止交费:辞职后,可以选择停止交纳养老保险费用,这样缴费年限会中断,个人账户的积累也会停止。但中断时间不长的话,未来找到新工作后可以继续缴费。
个人全额缴纳:如果希望在辞职期间保持养老保险的连续性,可以选择个人全额缴纳,即继续支付过去由单位承担的部分和自己原本需要缴纳的部分。但这种方法个人负担较重。
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如果计划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就业地区,继续在新单位缴纳。这种方式保持了养老保险的连续性,并能在新工作地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障。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单位可以顺利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并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