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财案件是指以非法手段谋取个人或公共财产为目的的犯罪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抢劫: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
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有暴力或非暴力的手段。
盗窃:
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包括有形财物和无形财物。
诈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
破坏公私财物: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侵占: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包括合法持有的财物拒不退还或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
职务侵占: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
挪用资金:
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进行非法活动。
挪用特定款物: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等。
敲诈勒索: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他人交出财物。
故意毁坏财物: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使财物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
破坏生产经营罪:
破坏生产经营活动,给生产经营者造成严重损失。
这些犯罪行为都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