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种类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金钱债权:
这是最常见的债权类型,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特定物给付债权:
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交付特定物的债权。
种类物给付债权:
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交付种类物的债权,种类物是指以品种、质量、规格或度量衡确定,不需具体指定的转让物。
以作为或不作为为标的的债权:
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债权,如禁止债务人进行某种行为或要求债务人履行某种不作为的义务。
此外,主债权还可以包括以下类型:
有名合同债权:
指依据法律规定的有名合同产生的债权,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
无名合同债权:
指合法有效的无名合同产生的债权,这些合同虽未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但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
在填写主债权种类时,应根据具体的合同类型和法律规定来确定。例如,如果合同是借款合同,则主债权种类为借款本金;如果合同是买卖合同,则主债权种类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价款。
建议在填写主债权种类时,详细列出债权的具体类型和内容,以确保合同的清晰和准确。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