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收据的字体要求如下:
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一般要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字体类型:
开收据写的字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者“正”字。
综上所述,收款收据应使用正楷或行书体书写,并且遵循上述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