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破产的原因主要在于 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是一种法律程序,旨在保护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企业:
通过破产程序,企业可以强制对其全部财产进行清算分配,公平清偿债权人。这有助于企业避免继续陷入债务泥潭,有机会重新组织经营。
保护股东:
公司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当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时,申请破产可以保护股东免受无限责任追索,避免个人资产被无限消耗。
保护债权人:
如果公司确实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公平受偿。相比个别追债,破产清算能更有效地回收部分债权。
维护市场秩序:
破产程序有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防止因企业破产而引发的连锁反应和社会不稳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
综上所述,申请破产是企业面临财务困境时的一种法律救济手段,旨在通过法定程序公平清偿债务,保护各方利益,并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