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摊销期限有以下规定:
一般按照约定确认年限:
商标权的摊销年限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摊销年限不得少于十年。
法律规定的最低摊销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因此,即使没有约定,商标权的摊销年限也应至少为十年。
摊销时间:
企业应当按月对商标权进行摊销。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仍为十年。
综上所述,商标权的摊销期限至少为十年,具体摊销年限应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