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中国可以享受的假期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产假
顺产: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晚育假期通常在98天基础上增加15至30天不等。
流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产前检查假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
产前工间休息
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
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产前假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晚育假通常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以上假期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其他相关劳动法规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可能会有细微差别,具体假期天数和条件请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