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依法采取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的罪行相对较轻,可能面临的刑罚较为轻微。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即使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但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对于这类特殊人群,取保候审有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需求。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的情况下,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对于持有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在提请批准逮捕后,如果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后,需要复议、复核的:
在移送起诉后,如果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情况下,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在法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无法结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且采用取保候审无社会危害性的:
对于在法定期限内无法结案,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并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是一种重要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于多种情形,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