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迁移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如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购买原始发票或过户票。
过户合同(公户需要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代理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暂住证明(异地迁移需要)。
申请填表
到车辆过户大厅领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和《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双方各自填写资料。
车辆检验
将汽车开到车辆检车处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并贴于《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
取号缴费
取号机取号后,排队缴纳过户费。
领取证牌
在指定窗口打出新的行驶证,回收旧的行驶证。
登记变更
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变更,车主将相关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
办理转入登记
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拓印车辆VIN(车架)号,提交手续并查验机动车。
其他相关手续
驾驶证持有人的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辖区车辆管理所的,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换发牌证。
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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