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准备什么证据

2025-01-11 21:10:50

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主体身份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当事人存在夫妻关系。

子女的出生证或户口本,证明子女的相关情况。

感情不和或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夫妻一方存在出轨、嫖娼等过错的证据,如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公安机关抓获的嫖娼违法记录、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短信等。

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向有关部门投诉及调解的证据、家暴的照片、录音录像、医院诊疗记录、病例等。

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证据,如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处理的结果材料、其他自行收集的照片或录像等。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如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水电费缴纳记录、居委会的居住证明等材料,以及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双方的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如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等。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共同财产的范围及分割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账户信息等。

证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

证明子女的成长环境、教育情况、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证据。

证明一方在经济上更有能力抚养子女,或者另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的证据。

其他相关证据

离婚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分居协议、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证人证言等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双方的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涉及争吵、矛盾、分居等内容,证明婚姻关系无法维系。

以上证据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在开庭时提交给法院。建议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