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如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案件审理的记录工作
,包括记录庭审过程。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包括扫描、归档电子卷宗。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如协助法官进行调查取证、校对、送达法律文书和收转诉讼材料。
配合法官操作办公信息系统和审判管理系统等软件。
遵守法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不断提升自身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加强学习。
职业要求包括:
遵守宪法、法律及各项法规规定。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勤奋工作。
公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
遵守司法礼仪,言谈举止得体,精神饱满,着装规范。
管理考核方面,法院采取综合管理与条线管理相结合的双重管理方式。文职人员的劳动关系、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等综合事务管理由干部人事等相关部门负责,而政治学习、业务工作、考勤等日常工作管理则由用人部门和所在审判团队负责。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应调整其工作岗位或离岗培训,调整岗位或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待遇方面,法院文职人员的待遇因地区和单位而异,一些法院的待遇可能包括基本工资、补贴和绩效奖金,但总体上可能相对较低,且工作强度较大。
晋升渠道方面,法院文秘岗位的晋升渠道相对较窄,通常需要达到一定的技能水平和考核要求才能获得晋升。
建议
提升自身能力: 文职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法院工作的需要。 关注职业发展
选择合适单位:在应聘法院文职岗位时,应选择工作规范、待遇较好的单位,以便更好地平衡工作与生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