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一词通常指的是 执行站岗、放哨、警卫等工作任务。它可以作为动词使用,也可以作为名词使用。作为动词时,它表示担任这些任务的行为;作为名词时,它指代执行这些任务的人员或活动本身。
具体来说,执勤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巡逻警区治安管理,维护街面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2. 预防、制止、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3. 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协助刑侦部门保护现场,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
4. 密切掌握社会动态,及时请示、报告;
5. 接受指挥中心的指令和群众报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6. 制止、调解在公共场所发生的可能或正在转化为治安案件的民间纠纷;
7. 制止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
8. 救助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和儿童;
9. 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交给本执勤单位,设法查找归还;
10. 巡查警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的有关单位、居民消除隐患,督促整改;
11.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内部规定的由巡逻民警执行的其他任务。
此外,执勤的执行者一般是军人,负责的对象包括国家、政府部门、军营、重要场所等。而值勤则包括负责治安保卫或指挥交通等人员值班执行任务,执行者包括军人、保安、交警等,负责的对象包括小区、工厂等场合。
总结来说,执勤和值勤虽然都涉及执行任务,但它们的使用场景、执行者和职责有所不同。执勤更侧重于警察在治安巡逻和执法方面的具体任务,而值勤则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包括各种安全保卫和勤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