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火葬需要哪些手续

2025-01-13 04:01:50

安康火葬需要的手续如下:

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城镇居民死亡:凭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农村村民死亡:凭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外来人员死亡:凭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或单位出具的证明。

非正常死亡人员或无名、无主尸体:凭死亡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

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及外国人死亡:凭死者家属出具的书面申请或所属国家使、领馆出具的证明。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殡仪馆

将死亡证明、死者与家属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带到殡仪馆办理火葬程序。

死者直系亲属必须到场签字,若无直系亲属,由旁系亲属凭派出所证明到场签字。

办理火化证

家属到殡仪馆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并办理火葬证。

注销户口

携带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户口。

未能到行政服务中心销户开具居民死亡殡葬证的,也可先电话通知殡仪馆把遗体接到殡仪馆保存,但要凭居民死亡殡葬证、死者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户口注销证明到殡仪馆办理火化处理事宜。

综上所述,火葬手续主要包括获取死亡证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殡仪馆、办理火化证及注销户口等步骤。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殡仪馆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