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主要包括 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包括以下几种:
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通常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有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20年。
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无期徒刑是主刑中最重的一种。
死刑: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
附加刑包括以下几种:
罚金: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以剥夺其财产。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分子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
没收财产:将犯罪分子的财产收归国有。
驱逐出境: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将其驱逐出中国境内。
这些刑罚方法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和犯罪人的个人情况,法院可以依法选择适当的刑罚方法进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