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病历找哪个部门

2025-01-16 09:12:01

复制病历需要到 病案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是申请复印病历的主要对象,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其代理人:

若患者已去世,其法定继承人或其代理人可以申请复印病历,同样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机构:

保险机构在需要审核或复制病历资料时,需要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及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需同意。

公安、司法机关:

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相关人员需要提供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并经医务科审核。

工作时间和联系方式:

病案复印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8:00-11:30和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为0553-3909222(外线)和2422(内线)。

所需材料:

申请人在申请复印病历时,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证明等。

审核和复印流程:

医疗机构在受理复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限内将所需病历资料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复印。复印完成后,病历资料需要加盖病案室或医务科的复印章。

综上所述,复制病历需要到病案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建议提前联系医疗机构,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复印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