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形式是指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具体方式。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方式。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保证人则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追偿,而不需要先向债务人追偿。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如果没有对保证方式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推定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建议
在实际业务中,选择合适的保证形式对于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至关重要。一般保证适用于债务人有一定还款能力但可能无法完全履行债务的情况,而连带责任保证则适用于债务人可能无还款能力或逃避债务的情况。因此,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以便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