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后通知开庭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法院的工作效率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普通程序
上诉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上诉材料提交
上诉法院在接到上诉状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审理时间
上诉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和答辩状后,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时间通常在一个月到三个月之间。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普通程序:一般需要一个月到三个月的时间,特殊情况可能延长。
简易程序:一般需要一个月内审结。
因此,上诉后通知开庭的时间通常在 一个月到三个月之间,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法院的工作安排。建议当事人积极与法院沟通,及时提交材料,以推动案件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