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贷需要向银行提交以下资料:
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
军官证
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偿还能力证明
固定收入证明
其他偿还能力证明,例如工资条、收入流水、个人所得税纳税单等。
购房证明材料
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或购房合同
首付款支付证明,包括购房首付款发票、银行转账凭据或售房人存款账户进账明细等。
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借款人和抵押人不是同一人的话)。
单身证明(如果借款人是单身的话)。
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以及民政局出具的未再婚证明(如果借款人是离异的话)。
其他必要文件
贷款申请书
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并需要贷款银行认可抵押物。
担保材料,包括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借款人的征信报告。
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例如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
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并咨询具体贷款银行以获取更详细的资料要求,以确保顺利办理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