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运输合同证明:
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据。虽然提单本身不是运输合同,但它记录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是法律承认的处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依据。
货物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作为换取货物收据的凭证。提单的签发证明承运人已收到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交来的货物,且货物状况良好,已由托运人交接。提单作为货物收据,不仅证明收到货物的种类、数量、标志、外表状况,而且还证明收到货物的时间,即货物装船的时间。
货物所有权证明:
提单是物权凭证,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对货物拥有所有权,并有权要求提取货物或将其转让给其他人。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可以在目的港以提单相交换来提取货物,而承运人只要出于善意,凭提单发货,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货主,承运人也无责任。提单的转移就意味着物权的转移,连续背书可以连续转让。
综上所述,提单在海上货物运输和贸易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货物收据,还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为货物的运输和交接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