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兼任多个职务的原因可能包括:
权力集中:
领导可能倾向于集中权力,认为权力越大越能显示自己的能力。
经济利益:
有些职务可能与金钱挂钩,领导兼任可以带来经济上的利益。
工作重视:
普通干部可能认为让领导兼任可以显示对某项工作的重视,并体现对领导的尊重。
管理需要:
兼任有助于更好地管理特定工作,例如,政法委书记可能由市委副书记兼任,以便于加强政法委工作的管理。
稳定性:
在岗位上提拔后,为了保持稳定性,领导可能仍会暂时兼任原职务。
岗位重要性:
兼任可以突出岗位的重要性,例如,由常务副市长兼任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职级与工资:
兼任可以保证职级工资高于职务工资,有利于干部的发展进步。
工作连续性:
提拔后兼任原职务可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直到找到合适的接班人。
防止不团结:
在人手少的单位,一个领导兼任局长和书记可以简化流程,避免工作不团结。
党政交叉任职:
党委书记可能兼任同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府主要领导可能兼任同级党委副书记,这是党政交叉任职的常见现象。
协调工作:
为了便于协调维稳等重大事项,公安局一把手可能被纳入政府领导序列。
这些原因反映了组织内部的权力结构、管理效率、经济激励、工作连续性需求以及政治体制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