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孤儿认定或补助的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孤儿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孤儿父母的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或失踪的判决书。
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若干张。
孤儿本人的社保卡复印件两份。
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申请
由孤儿或其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可以通过“i黄冈”APP、"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网在线提交申请。
政府部门审核与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一定时间内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包括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以确保申请信息的真实性。
如果核实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连同相关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在接到申报材料后,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
领取孤儿补助金
如果审批通过,孤儿的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就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孤儿补助金。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合适的申请方式,可以在线提交也可以线下提交,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选择最合适的方式。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申请进度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