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延误时退票的规定如下:
非自愿退票
如果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旅客要求退票,则 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且均不收取退票费。
如果航班因航空公司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旅客无法乘坐,旅客也可以办理退票手续,且无需支付退票费。
自愿退票
旅客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24小时之前退票,退票费用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决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机票价格的10%。
如果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24小时以内,2小时之前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
如果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2小时以内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
如果航班已经离站,则按误机处理来退票。
特殊情况
旅客因病需要退票,需提供医疗证明,同样可以享受全额退款。
陪伴人员的退票则参照病旅客的规定办理。
建议
及时沟通:一旦遇到航班延误,建议旅客及时与航空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退票政策和流程。
保留证据:旅客应妥善保留航班延误的证明,如航班取消通知、延误证明等,以便在办理退票手续时使用。
选择合适渠道:旅客可以通过航空公司的官方网站、APP、机场售票处或购票代理商办理退票手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退票政策和流程可能因航空公司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