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会见卡的办理地点为 服刑人员所在监狱的狱政管理科或监狱会见办理中心。具体流程如下:
首次会见
家属需携带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
常规会见
家属需按照监狱规定的会见时间和人数限制,携带会见证、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前往监狱进行会见。
特殊会见
如会见人为港、澳、台籍,需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到监狱办理会见证。
补办会见卡
如果会见卡丢失,可以持派出所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重新补办新卡。
建议提前联系服刑人员所在监狱的狱政管理科或会见办理中心,了解具体的办理时间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会见卡。